
实际:奖项的知名度并不是绝对的,很多重要的奖项并不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只要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能够证明该奖项是专业领域的重要奖项,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的杰出人才。
误区2:没有任何奖项不能申请。
实际:获奖不是鉴别优秀人才的唯一标准,也不是硬性规定。但是可以作为一项评判标准。
误区3:移民法规的十项标准都要达到,才能申请。
实际:申请人不需要十项全能。移民条例规定只要满足十个标准中的三个以上就可以申请,所以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能突出自己优势的方案。
误区4:十大标准都要提交相关文件才能申请。
实际:不需要以数字的形式上交十个标准的所有支持文件,只需要选择适用的标准即可。太多质量差、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更不利于申请。
误区5: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才能通过审查。
实际:EB1A杰出人才移民不需要“雇主申请”,同时也不需要工作offer。
误区6:通过用人单位申请,成功率更高。
实际:其实用人单位申请并不是EB1A通过的必要条件,但也可以作为参考条件。
误区7:需要在美国获得工作机会。
实际:其实如上所述,用人单位并不是必要条件,所以美国的工作机会并不是EB1A审核的重要指标。
误区8:在美国以外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会比较困难。
实际:美国移民局关注的是申请人是否是一个优秀的人,无论居留、国内申请还是海外申请。
误区9:EB1A申请失败会影响以后的其他移民申请。
实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采用案例审查,取决于申请的内容。法律也不禁止重复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移民官,即使失败了,以后仍然可以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