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团聚移民是美国移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亲属关系的申请人:
1.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婚子女(21岁以下)和父母可以申请直系亲属移民(IR类),无配额限制。
2.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家庭优先移民(F类),但需等待配额。
3.经济担保:申请人需提供经济担保,证明其在美国的亲属有能力支持其生活,避免成为公共负担。
二、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是为具有特殊技能、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的申请人设计的美国移民途径,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EB-1杰出人才(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无需劳工证。
2.EB-2专业人才美(美国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适用于具有高级学位或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通常需要雇主支持和劳工证。
3.美国EB-3技术移民:适用于具有学士学位、技能或非技术工人,需雇主支持和劳工证。
4.EB-4特殊移民:适用于宗教工作者、国际组织雇员等特殊类别。
5.美国EB5投资移民:适用于通过投资美国企业并创造就业机会的申请人。
三、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是专为高净值人士设计的美国移民途径,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EB-5投资移民:申请人需投资至少80万或105万美元到美国的商业项目,并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岗位。
2.区域中心项目:通过区域中心项目投资,可以降低投资金额至80万美元,并享受就业创造的灵活性。
3.直接投资项目:申请人可以直接投资于美国的商业企业,但需自行管理投资和就业创造。
四、其他特殊移民类别
难民和庇护移民适用于因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观点或社会团体成员身份而遭受迫害的人士。
多元化移民签证(DV抽签)适用于来自低移民率国家的申请人,需满足教育或工作经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