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移民局对传染病的筛查极为严格,尤其是处于活动期的肺结核、艾滋病(HIV)和梅毒等疾病。肺结核若处于传染期(如痰检阳性),通常会被拒签;但若已治愈并形成钙化点,则不影响申请。艾滋病和梅毒由于难以根治且具有传染性,通常直接导致体检不合格。不过,普通性传播疾病(如衣原体感染)若可治愈,通常不会影响移民申请。此外,乙肝携带者若肝功能正常,一般不会被视为拒签理由,但若伴随肝硬化或肝癌,则可能因医疗负担过高被拒。
二、可能过度占用医疗资源的重大疾病
加拿大政府拒绝可能长期消耗医疗或社会服务资源的申请人,包括严重心脏病、尿毒症、癌症晚期、精神分裂症等。例如,需要长期透析的肾衰竭患者,或依赖高额药物治疗的罕见病患者,可能因医疗成本过高被拒。精神疾病方面,若申请人有严重精神障碍(如双相情感障碍、重度抑郁症)且可能丧失劳动能力,加拿大移民局会认为其可能依赖社会福利,从而拒绝申请。但轻度焦虑症或已稳定控制的精神疾病通常不影响移民。
三、不可预测的暴力倾向或行为障碍
若加拿大移民申请人有严重攻击性行为史(如因精神疾病导致的暴力事件),或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心理疾病,移民局会以“对公众安全构成风险”为由拒签。例如,曾被强制住院的精神病患者,或在犯罪记录中显示暴力倾向的申请人,可能无法通过体检审核。但普通ADHD(注意力缺陷多动症)或轻度自闭症谱系障碍,若不影响独立生活能力,通常不会成为拒签理由。
四、提供虚假健康信息或未完成必要检查
隐瞒病史或伪造体检报告会导致直接拒签,并可能影响未来所有加拿大签证申请。例如,未如实告知肺结核病史,但X光片显示肺部异常,移民局可能要求进一步检查,若证实为活动性结核,则拒签。此外,若加拿大移民申请人未按移民局要求完成复查(如HIV确认检测、精神科评估),也会被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特殊人群的额外限制:难民、家庭团聚申请人
难民及家庭团聚类申请人(如配偶、子女)若患有上述疾病,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核。例如,依赖父母护理的严重残疾子女,若医疗费用远超加拿大平均支出,可能被拒。但加拿大移民局也会个案评估,例如允许部分残疾申请人通过证明家庭有足够财力承担医疗费用而获批。
